文/陳琬尹
還記得國小時的自然課,在實驗教室裡帶著前天從書局買的紅色小蠟燭,開始聽老師一邊指示一邊完成課本上「針孔成像」的實驗,雖然大家都知道微小的燭光透過針孔投映在微薄的白紙上,會呈現一個上下顛倒左右相反的燭光,但過於明亮的實驗教室,卻總是讓我們看不清楚白紙上的燭光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上了國中之後,物理老師開始教我們如何計算針孔成像的焦距、孔徑,一道又一道的練習題當中,我們總能隱約想起的,就是那根紅色的小蠟燭和模糊不清的燭光。
其實,打從我們還未踏進教室,從自然課本上學會甚麼是針孔成像前,「光」與「洞」所建構出的影像世界就是我們的生活場景:路邊、樹蔭縫隙圓形、太陽的倒影。墨子在公元前四百多年就說過:「景到,在午有端,與景長。」似乎只要有一個孔/洞存在,讓光線得以穿越,我們就擁有了幻影。
「圓形光孔,就宛如女性的生育器官,是出生和轉生之地的重要原始意象母題。」(註一)欲評析繪畫、攝影、電影的觀看方式,我們都無法背離這個母題,而光和孔的「物理現象」,在西元前被墨子、亞里斯多德發現且記載之後,1038年阿拉伯科學家阿哈桑的《Book of Optics》一書,開啟日後科學家們對於「光學」的研究。「光」的神祕特性不僅讓牛頓為之傾倒(甚至將竹籤插入自己的眼睛,只為了實驗光是不是帶有顏色的),在西方宗教裡更有Let there be light的神祗語,甚至整座教堂的建築設計,都是為了讓「光」丈量的一整年的時節流轉;理所當然地,我們不難理解那些偉大的畫家、攝影家們,對於「光」有著極高的信仰和崇拜,因「光」使我們能夠「看」,甚至Photography一詞的字源,即是指「用光線書寫」。
文藝復興時代,義大利建築師Filippo Brunelleschi即運用繪畫、針孔、和鏡子玩出了一個有趣的實驗。首先,他在佛羅倫薩的洗禮堂前,選一定點位置,背對洗禮堂,透過架好的畫布與鏡子,將身後的洗禮堂依鏡中的比例完整地描繪在畫布上,接著,他在畫布上穿一個小孔,走到畫布後方,從這個小孔得以窺見真正的洗禮堂,然而,有趣的事發生了,這時他將手持的鏡子移至畫布與洗禮堂之間,鏡面朝向畫布,於是,從小孔窺視而出的景象便成了一幅映照在鏡面上的洗禮堂(與方才透過小孔所看見的洗禮堂比例一致),和畫面之外蔚藍的天空、街道相映成趣,宛若一幅會活動的畫作(見圖一)。Brunelleschi的實驗影響了文藝復興時期繪畫對於透視概念的運用,不過,更讓人感動不已的是Brunelleschi作為一位真正的藝術家,他用了一個極簡單的實驗提點出繪畫、透視與光線的關係,重點是,哪個天才會想到要在畫布的背後打個洞去看那幅畫呢?(註二)

「光線與小孔洞之必要」的案例,在歷史上不勝枚舉,且瘋狂之人,大有所在,甚至有時,他們已經使人分辨不出究竟是發明家還是藝術家。十七世紀,暗箱被發明之後,人類總不能忘懷那個關於暗箱的美麗實驗:當你身處於一個全黑的房間裡,這時在牆上開個小洞,從孔洞投射進入房內的光線,將外面的景色都帶了進來,世界映照在你身後的牆上,行走其間,你看見影像如何不費力氣地成形,而你就身在那暗箱之中。是因為如此,人們發現了「影像」的存在,接著,我們想將影像「保留」下來,於是有了攝影術,然後,我們又想看它「動」起來,於是,電影出現!
很難不好奇,究竟為什麼攝影技術已不斷精進,卻還是有很多攝影家、藝術家選擇針孔攝影作為創作的工具;「針孔攝影」的一項重要特點,即只要有孔洞、光、感光元素,就可以製造出影像,這排除了非得以相機機身作為暗箱的前提,於是,創作者得以有更多的想像空間,凡有洞、能有光之處,便不放棄從那些大大小小的空隙裡,用化學元素去捕捉那一點點「漏」出物理世界之外的光,成為我們得以握在手中的模糊影像。




美國攝影家Jeff Fletcher,就曾在1989年時,以「蛋殼」作為針孔攝影機,完成一系列攝影作品《自拍像:溴化銀之蛋》(Self-portrait,Bromide Eggs)(見圖二),光是想像買來一顆蛋,得先穿個小洞將內部的蛋液全部清理乾淨,再將感光液倒入蛋殼中,而拍攝完畢後,還有一連串的手續得將蛋殼裡的影像「發展」(devalop)一番、「定」(fix)下來,就讓人感到手軟,深怕一個不小心把蛋殼給掐碎,全都曝了。1980年,Terrence Dinnan與Dominique Stroobant兩人在山林裡的地上挖了一個直徑四英尺的圓坑作為暗箱,並在坑裡擺上八十張相紙,經過數個月的曝光時間,完成作品《大地相機》(Earth Camera)(見圖三)。小至蛋殼、大至森林,針孔成像可以無所不在,不過,有時候即便創作者找到了孔洞和光線,他仍不知道自己將會拍到什麼,因為他永遠只能待在屏幕的一方:西德國攝影家Marcus Kaiser在八○年代以柏林圍牆上老舊斑駁的裂縫作為攝影的針孔,將底片夾固定在裂縫上,拍攝東德的街道和人們,完成《牆上的眼睛》(Mauerblicke)系列作品(見圖四)。




為了挖掘各種針孔成像的可能,有些攝影師甚至「開洞」到自己的「身體」上,
攝影家Thomas Bachler於1986年德國卡塞爾文件展展出《第三隻眼,用嘴拍攝的針孔照片,嘴當作光孔,底片放置在嘴裡,站在鏡子前,均為自拍像》(The third eye,pinhole photographs made with the mouth,using lips as an aperture,film in mouth,standing in front of a mirror,all self portrait)誠如這毫不掩飾的作品名稱一般,他將底片放入自己的口中,嘴唇嘟起作是針孔,站在鏡子前面拍下63張自己的肖像照;美國的Jeff Guess也於1992年發表《從手到口》(From hand to mouth),同樣是把底片放入嘴中,口腔作為暗箱(見圖五)。




義大利的Paoblo Gioli則是將緊握的拳頭當作暗箱,將底片藏入手心,從小指處開個洞,完成一系列「針孔拳頭」(Pinhole fist)的作品(見圖六)。從口腔到手掌,美國的Eric Renner更想要將「眼睛」作為針孔,不過,視覺的原理即是針孔成像,也因為此才有人說「人類腦中的夢的影像更像是針孔成像」,眼球就是鑲在我們身體裡的針孔攝影機;因此,Eric Renner選擇先用石膏製作出臉的模型,再將眼睛的部位鑿出一小孔,和其妻子Nancy戴上各自的石膏面具彼此自拍,一同完成《透過彼此的眼睛》(Theourh each other’s eyes)(見圖七)。




針孔攝影藝術家們的瘋狂點子,總是驚艷著觀眾:那些意想不到的地方,居然暗藏著影像!除了光、孔、感光元素,是構成針孔攝影的三項要件,拍攝過程中,必須花費比一般攝影更長的曝光時間也是一項重要特質,它形塑了針孔攝影作品中一種曖昧、不穩定的影像形體,既像夢境、也像鬼魅、幽靈,這是針孔攝影的迷人之處;你確知在時間裡,「光」正和你進行某種親暱且神祕的作用,即便銀鹽的化學式是如此安然穩定,你仍舊不確定「光」會為你帶來甚麼,唯有不斷對它進行實驗,像個永不放棄求愛的癡情人。
註一:出自Eric Renner,《針孔攝影:從傳統技法到數位應用》,世界國出版,2012。
註二:可見影片連結-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maNvR6cVY
註:AOFA觀察者2013單元主題「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