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見的虛無
網路空間(數位空間)是一個無中生有、非物質的空間,其自身同時進行空間的創造,並且是建構任何「可能」發生的一個虛擬的空間。它已超越物理學所講的空間之外,並非任何物理定律和理論可解釋之。然而,網路空間的出現,究竟為人們的生活掀起何種的波瀾。1999年《空間地圖》的作者瑪格麗特•魏特罕(Margaret Wertheim)已明確指出:「……多位評論家已經指出,網路空間的首要用途不是搜集資訊,而是社會互動與溝通。」(185)。
再者,以社會群體作為主要觀察研究對象的社會學家,觀察到這種新的線上社會網絡,已成為一個特別顯著的社會化媒介。例如美國西北大學社會學教授雪佛(Richard T. Schaefer),對當前盛行的線上社交進行研究後就指出,個人在線上網路的朋友數量可被視為是一種社會的資本,這個資本對於求職有很大的幫助。而從社會的角度來看,線上社交同時具有正反兩面的功能:其正面效益在於有助於邊緣化的人們,找尋志同道合的朋友;而其負面效應,則是線上社交足以形成反對政府的社會力量,對現有的政權帶來威脅(Schaeger, 2011:124-125)。
藉由這個線上網絡的連結,所有與人類相關的事物於是悄悄地產生變化。同樣的,當前藝術生態的繁衍實難跳脫這種新的網路空間、置身其外,網路空間中藝術生態的運行機制和所有的可能性,隨著網路的無限延伸,影響甚至擴及到每一個使用網路的你我。
Facebook(臉書)在台灣
今天Facebook(臉書)已成為全球首屈一指的線上社群網站。2004年仍在就讀哈佛大二的祖柏克,於彈指之間建構了線上社群網站,提供校園內部學生們一種近乎面對面、坦露真實自我的線上互動空間。並且在數年後,facebook成為備受網路公民所推崇的社群網站。透過facebook的連結,人們可以表達政治上的訴求,進而號召數以千萬計的民眾,共同推翻獨裁的政權,facebook浪潮於是真實的扭轉當前所有社會發展面向的樣貌。(註1)知名3C部落格格主鄭蛋蛋也指出:「facebook網站目前擁有4億張以上的照片,75種語言,台灣估計有760萬使用戶,接近台灣網路使用者的一半……」(2011)。如此龐大的台灣facebook使用者,成就各種類型的社團和意識的形成,甚至是商業行為的另一片天地。對於正在線上的藝術創作者、藝術社團和組織而言,facebook所建構的藝術展演空間,自是成為觀察台灣當前藝術生態不容忽視甚或錯過的一大論題。
Facebook(臉書)成就藝術展演的另一種互動模式在「台灣當下文化/藝術生產與評論的對話關係」系列專文的〈「台灣當下文化/藝術生產與評論的對話關係」之淺見〉一文中,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劇場藝術學系主任陳正熙論及網路空間對於劇場表演所產生的效益時,其看法甚為正向(2011/1/28)。陳正熙從一位劇場評論者的角度出發,他說:
對於劇場創作者來說,和觀眾建立關係,過去只能透過DM或演出意見調查表的模式,現在透過網路就有了更多的可能:官網部落格,或臉書粉絲團的空間,讓觀眾的熱情可以從劇場之內往外擴散,對劇團忠實觀眾群的經營,作品的繼續行銷(例如台北以外的場次或加演場次),都應該有非常明顯的效果。
網路空間的發達確實為藝術生態的活絡與行銷帶來頗為正面的宣傳效應。在網路空間中,創作者與觀者之間存在一個動態的溝通平台。創作者的創作意念可以在不受限的時空下傳遞到每一個朋友,或是朋友和朋友的接收平台上,甚至只要藝術創作者願意開放參觀,其作品可以無遠弗屆的遞送到更多網路使用者疊合空間的接收平台上,同時與來自各方的觀者進行互動。而且,任何一個尋常的活動,只要放到臉書的平台上就會產生超乎神奇的力量(Kirkpatrick, 2011:149)。
Facebook相較於過去的社群網站最大的差別在於其「真實性」,使用者可以經由真實的姓名與其他使用者產生互動(林之晨,2011:4)。由此,藝術創作者對於個人社群中的facebook成員都有一定程度的認識,因為他/她所交往的對象都是來自真實存在的朋友。「人脈」成為散播資訊的主要機制(Kirkpatrick, 2011:157;Schafer, 2011:124)。所以當一位藝術創作者在facebook上張貼個人的創作(任何形式的作品)時,所引發的回應和討論,自是有別於博物館和畫廊只聞其名,卻未見其人的迴響。Facebook所形成的空間,與無牆的博物館、數位博物館以及網路博物館相較,其展演的空間是更趨人性化的。「張貼」在facebook上的作品,可以依據藝術創作者的個人屬性和偏好進行展示,跳脫博物館中展覽機制的運行,創作者的自由度相對較高。從觀者的角度來看,我們只要擁有一部可以連上網路的電腦,大可拋開站立在一件作品前扭捏的身體姿態,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盡情地馳騁在網路空間中,任意的品味藝術創作者的作品。同時,觀者也可以隨時隨地和創作者針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對話,縱然不懂任何的藝術創作相關語彙。從正面的角度來看,facebook為藝術展演創造另一種可讀、可看、可遊,甚至是可以隨時隨意的對話空間,使得藝術的發展張力和效力成為無限可能。
當前,台灣藝術界在facebook上所設立的粉絲團隨著各種類型和展演活動的進行,正在持續不斷增加中。從公私部門的博物館(台北當代藝術館)、藝術家社團(米倉藝術家社區協會)、以某種訴求為主的藝術團體(藝術家廢核大隊)、展覽社群(「後民國-沒人共和國」),甚至是藝術家和評論家個人所成立的社團和藝術雜誌(「今藝術」)等,所一一成立的facebook社群,逐漸地擴展出另一個有別於傳統觀看形式的互動和對話的空間,並在網路時代中,有意無意地創造了屬於網路空間的台灣藝術發展史。
藝術展演具備了商業的能力
在初步討論facebook對於藝術展演機制的互動模式產生改變之後,我們必須重新回到一個最基本的線上社群互動的目的上,檢視藝術展演何以可以在facebook上產生一定程度的能力?在facebook的商業利益以廣告作為主要的獲利來源的當下,每一個用戶在站上用來標誌自己的各種資訊,包括產品、書籍和音樂等,皆具備商業的性質和價值。由此可知,當一個創作者張貼作品在facebook上,該作品本身即已具備商業的價值,就存在創造獲利的能力。所以facebook足以成為創作者行銷作品的空間。
請按讚
按「讚!」使你成為任一個粉絲團的一員,若想成為某一個使用者的朋友,只需在「+1 加為朋友」按一下,依序完成一些對話方塊的要求後,就可等待友方的回應,進而成為該友人的朋友,同時享有分享和回饋的樂趣。在facebook中,介於創作者和觀者之間的互動狀態,改變實體空間中兩者間的能動性,從而以一種更貼近創作者的觀看模式重新檢視作品的價值。但是,從觀者的角度出發,筆者認為,我們當可以facebook做為一個觀看作品的媒介,但卻不能忽略創作者在實體作品中所欲傳達的藝術價值。在facebook的網路空間中,藝術品的價值是否獲得彰顯,僅只是由該作品所獲取「讚」的數量來給予以評判嗎?諸如此類因facebook藝術展演空間形成所衍生出來的藝術生態和運行機制的問題,將值得我們持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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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2011年,臉書在全球有75種語言版本,經常使用者逼近7億人(全球上網者約20億人),是世界「第三大國」,臉書更在全球超過30個國家擁有超過該國總人口30%以上的用戶,同時全球用戶更以每個月約2,500萬人的速度增加中,它已成為世人(尤其18到34歲年輕人)的一種共通的文化經驗。」以上摘錄自聯合理財網《好書導讀/臉書效應友誼大串聯》一文。(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274341.shtml瀏覽日期2011/4/15)
引用資料
大衛•柯克派崔克(David Kirkpatrick)著,李芳齡譯,《facebook臉書效應》(The facebook Effect: The Inside Story the Company That is Connecting theWorld),台北:天下雜誌,2011。
林之晨,〈推薦序:讚!〉。,收錄於Kirkpatrick著,《facebook臉書效應》 (The facebook Effect: The Inside Story the Company That is Connecting theWorld)。台北:天下雜誌,2011,頁4-5。
陳正熙,〈「台灣當下文化/藝術生產與評論的對話關係」之淺見〉,《藝
評台:台灣藝文評論徵選專案》,http://artcriticism.ncafroc.org.tw/news.php?ItemType=browse&no=7,2011/1/28,(2011/4/15瀏覽)。
理查德•雪佛(Richard T. Schaefer)著,劉鶴群等譯,《社會學》。高雄:巨流圖書,2011。
經濟日報報訊,〈好書導讀/臉書效應友誼大串聯〉,《聯合理財網》,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1/6274341.shtml,2011/4/15,(2011/4/15瀏覽)。
瑪格麗特•魏特罕(Margaret Wertheim)著,薛絢譯,《空間地圖:從但丁的空間到網路空間》,1999,台北:台灣商務。
鄭 蛋蛋,〈facebook臉書效應 – 我的完整試讀心得〉,《鄭蛋蛋的3C部落格》,http://blog.chinatimes.com/chengdundun/archive /2011/04/05/640372.html,2011/4/5,(2011/4/15瀏覽)。
註:AOFA觀察者2011.05-2012.03期間發表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