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如珮
如果我在晚上想看展覽,我又不想花錢喝咖啡或我不喜歡複合式藝文空間裡面比便利商店貴上幾倍的花費,卻又不及路邊搖搖杯好喝的氣氛飲料,我可以去哪裡?
—AJ
25歲的AJ(靜宜英文系畢),是台中「佔空間」的發起人,也是主要的經營者。兩年前為了賣自製的文創商品,興發找一個店鋪的念頭。輾轉在台中找到一處非常老舊但卻合意的地點,AJ與房屋持有人商議讓他以整理、維護屋內外的狀況換得低廉的房屋租金。
當他取得該空間後,卻打消賣東西的念頭,轉而尋找一個符合自己內心所期待的空間可能性。跑遍了許多知名的藝文空間、藝文咖啡廳、替代空間…等等,自認為非藝文圈的AJ,並沒有找到符合自己心中理想的地方。於是他開始以愛好藝文的常民(非藝術學院優良血統之出身)角度,思考如何將所謂類替代/類藝術空間與生活能夠真正結合在一起,提供像他這樣的人的空間:「如果我在晚上想看展覽,我又不想花錢喝咖啡或我不喜歡複合式藝文空間裡面比便利商店貴,但卻又不及搖搖杯好喝的氣氛飲料,我可以去哪裡?」
「佔空間」就是從常民開始的。
平民的藝文空間:「佔空間/Art Q Pie」
由於沒有多餘的整修費用,佔空間的整修,僅保持著原來的樣子,一個典型的透天老屋格局:一樓有客廳、墊高的木質和式房、廚房、後院,二樓的次廳與房間。到處接手、拾獲的陳年傢具,讓這個空間的修繕工作在經費拮据貼近原來的空間屬性:居所或家。
AJ不時地提到他的常民視點:「我是一個常民,所以我在整理這個空間的時候,常常到處看看,覺得應該會找到一個屬於我想要的空間,但卻沒有」。在台灣已經飽賦盛名的替代/後替代空間都是他參考的對象,然而強調現代感、前衛感、實驗性或文質彬彬的白牆,總讓他感到不自在,於是他希望能創造一個他想像中的空間。這個空間能夠去除階級的界線,一個常民式的藝文展演交換所。一個像家一樣的空間,可以讓人穿梭在幾座稍有年紀的沙發、書櫃、家具之間,很輕鬆隨意的看看這、看看那。對於缺乏各種當代藝術流派知識的「平民」來說,這樣的空間應該是比較容易親近的。
在為空間命名的時候,AJ以「Occupy」這個較為溫和字意為空間命名,再將Occupy音節截分成為「Art Q Pie」,增加幾分戲謔、無釐頭的輕鬆感,雖然曾經會有人打電話去訂派(Pie)。但直白易懂的命名,讓它與地號式的命名潮流區隔開來。
產業模式:交換與購買經驗
營運,是所有空間要營運就無法迴避的生存基礎。台灣在1990年代後興起的替代空間,營運模式多半由幾個核心成員分攤年度營運費用,屬於「燒錢型」的空間;後來逐漸有以申請政府補助、策劃展覽的「標案型」;開放空間租借屬「轉嫁型」;買賣作品交易、複合式餐飲的「傾商型」等幾種經營模式,大致是目前大多替代空間的營運模式。從營運的角度,討論替代空間或後替代空間,是否仍侷限在傾商與反商之間的思考?但,不賣飲料、不賣商品、不賣作品的展演空間,要如何營運?
當AJ以「交換」行為,獲得空間暫時性的使用權後,他開始設想是否可以交換行為換得更多的空間意義,而不只是物質上的消費行為。但AJ仍很清楚知道營運空間需要經濟的基礎,所以他將所有的實踐工作當作「活動」,他供給各種經營佔空間的參與工作,且是付費參與,那怕是空間的粉刷工作。於是,所有的參與者,都成為類股東的身份,他們參與佔空間的營運。
「佔空間」它透過類似網路分享的交換,完成一個空間運作的自我完整性,將空間的管理權開放,每個參與者都是空間的共同經營者。
展覽策劃,則是他提供的另一項付費服務。他開始策劃幾檔攝影展,對象是平民,媒材就從人手一台的照相機開始,很好入門。每一檔展覽的規劃採自費徵件展,只要符合策劃主題徵件的任何人都可以,沒有繁複的評審機制。他提供展覽主題的核心概念,也提供展場,並協助許多沒那麼有自信的參與者展現他們自身真實的樣貌,而不要矯作的、經過太多修飾的。展覽的呈現,包括設計、文宣、開幕活動、茶會、講座…等等。並在佈展過程中,讓每一檔來自各地的參與者熟悉彼此,從相似的私密經驗討論創作是怎麼一回事。截至目前,佔空間的展覽有學生、上班族、老師、軍人、廚師、家庭主婦,後來,也有一位可提供沖片專業知識、相機技術的諮詢伙伴加入佔空間的經營團隊。
如果你/妳有東西想展,AJ可以幫你/妳規劃。從一開始的素人攝影發展到後來較完整的「人民供攝主題系列」(一),佔空間的營運模式提供人人都是藝術家的實踐路徑。微薄的費用,提供參與者對籌組一個展覽的標準流程,甚至到展出後的座談、分享會等等,都會有人為你服務。你不需要擔心任何事情。
微薄的費用,對於參與者來講,購買了一次展覽經驗。但究竟誰願意來買單?答案是:沒有創作經驗,卻也想當個藝術家的人。表面上看起來與替代空間所有的經驗差距並不大,但是使用空間的族群不同,這群共同擁有者是廣大的一般群眾,而不是所謂的「圈內人」。「佔空間」,一開始就不是為藝術家所設立的,而是為平民所量身訂製的。
作品的價值在這裡並不是首要的考量(其實作品的水平也多有佳作),而是佔有一個日常生活之外的日常空間,學習分享、學習交換。佔空間還提供一種自由使用空間的方法,參展者可以隨個人的巧思將作品掛牆、貼壁,作品想在牆上在牆上,想在角落在角落,想在衣櫃拉門內、抽屜內都可以,不必擔心會有長輩出來斥責牆面的整潔問題。「佔空間」這是一個以「常民/家/日常生活」為出發的空間。
替代空間的時代已經過去?
1993年,連德誠已觀察到台灣藝術生態中一種新型態的空間產生,其不僅聯繫著藝術團體(聯盟)取代過去畫會(社團)型態的轉變,最大的關鍵在於由藝術聯盟所生產出來的「替代空間」。然,台灣的「替代空間」之勢並不同於歐美積極反體制的對立姿態,反而是展現出地域性藝文替代空間之特質:彌補展演空間供需的不平衡、強調實驗性、具非商業性。但他也不諱言地指出,替代空間作為美術館/畫廊的再現,後來卻變成畫廊或美術館挑選藝術家的倉儲目錄,連德誠說:「替代空間既然不是終點,那麼它是藝術家邁向美術館及畫廊的中途站、一種跳板」。
藝術團體(聯盟)所生產空間,相較於國外替代空間對體制批判的立場而言,台灣的替代空間,是「從邊緣、支流向中心、主流(特別是美術館)匯集」的,「替代空間」,不只是一種指涉特定空間的專有名詞,它同樣是藝術團體(聯盟)的代稱(某一個空間總代表著某一組團體);那麼,進一步問:生產替代空間,是否成為除了參加比賽之外,讓非主流藝術實踐進入主流體制的積極策略?
拜經營團體的營運有方,民間的聲音政府聽見了,於是與文化政策相結合的各種補助款出現,為空間營運量身打造的補助款等著藝術團體來申請,當空間營運的成效成為政府輔導營運的項目後,替代空間與官方空間的確成為藝術家累積資歷的場所,當替代空間不排斥商業行為的交流時(實驗仍須資金支持),連政府也生產替代空間。簡單來說,為了營運下去,不得不的妥協,同樣使得藝文聯盟也不好搞怪了,畢竟拿人錢財,替人消災!
繼連德誠發表該文十多年後,有些空間(團體)以經結束營運,有些則仍存活。姚瑞中等人以《搞空間》一書討論了1990年代中期以後涵蓋韓國、日本、香港、台灣的幾個案例,重新討論藝文團體所生產、製造、營運,且存活下來的空間,並重新賦予:「後替代空間」的命名,歸整「後替代空間」的特質:
「後替代空間」本著以藝術家為中心所維持的實驗性、獨立性、自主性、學術性、機動性為主軸;換句話說,可以有市場嗅覺但不一定被市場牽著走、有理想但不一定立場鮮明地與政策對立、有學術性但不一定要吊書袋故弄玄虛,若為了藝術大局可以適度妥協但不必然抱著觀眾大腿…。
人人都搞空間了,畫廊也多了,地方文化館也多了,藝術法人協會的空間也來了,現在已經不愁沒有空間展出了,軟性的經營調性已不替代什麼了。強調非商業性行為也因為牽連著現實問題,無以為繼;在獨立與接受金援兩方拉扯中,經營藝文空間或搞展演空間,還有路走?原先各個空間裡強調的「獨立性」著重在思考、實踐上的獨立,而非經濟上的獨立,但不免也有部分替代空間之營運案例表示,為了求得金援,不免在年度的申請補助規劃案上,須稍加應合。
非「後替代/替代空間」的「佔空間」
陳泓易曾在台中新興的藝文空間觀察中提到:「藝術的真理並不一定得靠悲情與政治激進的立場或者戰鬥位置才能夠突顯。藝術不一定得挑戰審美霸權(陳歆怡語)才能讓藝術臨現」。那麼,有沒有什麼空間真的擺脫了藝術場域裡的戰鬥姿態?
「佔空間」,回歸到常民生活的習慣,AJ說著在台灣生活場景中的景象:擺地攤、停車位、騎樓的盆栽、餐廳的戶外座席…,佔地盤為的是生活,不是為藝術。「Art Q Pie /佔空間」要佔據空間,是以一種家庭式的日常生活,連結藝術與生活結合的空間實踐。
註一:
人民供攝系列展覽從第一佔「照廢墟」、第二佔「街、下去」、第三佔「私家」、第四佔「市場」、第五佔「房間」,到目前的第六佔「出門在外」,皆是以徵件攝影展的方式接力。配合不同的主題,佔空間也配合開幕辦理分享會、音樂會等活動。
參考資料:
連德誠,〈替代空間,替代什麼?〉,高雄《炎黃雜誌》,1993。
姚瑞中等,《搞空間》,台北:田園出版,2011。
陳泓易,〈G107+Hoe+X黑白切+Z空間─台中藝術空間的另類新生活運動〉,《典藏今藝術雜誌》第217期,2010年10月。
註:AOFA觀察者2011.05-2012.03期間發表之文章